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Series 1,1842-1860.Wilmington,1973.V.1.150-154,180,213 V.2,51,61,22-227)。双方的根本分歧随之消失,谈判的进展变得异常迅速。
在谈判条约实质性内容时,双方几乎不用花费过多的时日,也几乎毫无过多的障碍就达成了协议。6月21日,顾盛使团提出条约草案47条。该草案比《南京条约》更严重地侵犯中国的主权,其中一些条款是裨治文、伯驾早已提出的,曾在《中国丛报》中发表。虽然耆英也提出一个“对应草案”,但谈判还是根据顾盛的草案进行。由于耆英不顾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一切以维护清王朝这个旧制度的立场出发,对外采取“一视同仁”的投降外交方针;更由于对国际事务的无知,鉴别不出条约各款危害性的轻重,因而也就轻易地接受了顾盛使团对条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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