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难纪略》中《东北贼递杀大略》一节所记述杨“逼封”的经过,都是道听途说的传闻,难免有自许之意和错讹之处,未必可信。我们只要参证《金陵省难纪略》另一段记载:“东王杨秀清天父第四子,称九千岁”和“其子为世子称殿下亦称‘千岁’”,便可以发现,张汝南所记杨“逼封”一事,是自相矛盾的。另参见天历八年颁行的《太平礼制》,仍载杨秀清及其世子称“九千岁”。证以周文所谓“洪在被逼封杨‘万岁’时,是连同世子一并加封的”看法,是缺乏史实根据的。
再次,周文论述杨秀清“逼封”,还引用旁证之(二),即依据天国后期干王洪仁□颁布的《天朝爵职称谓》中,第一条称谓幼东王是“王五殿下幼东王九千岁”的记载,来说明“洪对被逼而封的‘万岁’事后即不承认,不算数”,“洪秀全仍然吝惜这‘一千岁’,不承认杨为‘万岁’”,可为李秀成所记杨“逼封”说的旁证。据考证,周文中的这条推论是解释难通的。笔者认为,在“天京事变”中,杨秀清及其两个世子皆殉难,天王洪秀全在天国后期,为了给东王杨秀清续嗣,于是便将他的第五子洪天佑过继到杨秀清名下(杨全家在“天京事变”中遇难,绝嗣)。封为“幼东王”,予作“正九重天庭”(王韬:《□牖余谈》:《洪逆琐记》。),亦称“九千岁”。考其意义就在于继承天国前期,东王佐辅天王总揽军政大纲,统一事权的传统,并意味着杨秀清的爵职和呼称“九千岁”照旧。史载,“王五殿下幼东王九千岁”恰恰是杨秀清没有“逼封万岁”的确证。
综上所考,所谓杨秀清称“万岁”和“逼封万岁”说法,都是缺乏历史事实根据的。从天王诏旨和天国现存的文献记载看,杨秀清爵职虽续有增封,唯独“九千岁”之称照旧。参证清方和私家著述的记载,虽真伪间杂,互有歧异,但关于东王杨秀清及其子东嗣君称“九千岁”,和天国诏旨、文献记载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应当尊重历史事实,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以上就是我对东王杨秀清非“万岁”或“逼封万岁”的初步考证,特提出来与郭、周二同志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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