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席宝田大营后,席以礼待之,洪“亦以礼相待”,并向席表示:“至幼天王之驻跸,自有皇天安排,我若能知必与俱矣。”并说,他受遗诏扶保幼主,今“失幼主所在,不能追随保护,抚心自问,无以对我老天王,实为罪耳,何敢卖主求荣乎?即解我到北京,或杀我以全臣节,无遗憾也。”后在南昌府的供词3又称:“予亦只法文丞相已”,最后在巡抚衙门供7称:“我鞠躬尽瘁,只求速死。”他被俘后即以死自矢,所写的寄托抱负和遗憾的诗句,亦可称为绝命诗。
沈葆桢奏称,他咨送军机处的材料中有洪仁玕所作诗句。这些诗句,1865年英文《北华捷报》曾发表英译文,而中文原本则一百年未曾面世,直到1968年萧一山先生新著《清代通史》始有引录。今据原件录诗句全文如下:“春秋大义别华夷,时至于今昧不知;北狄迷伊真本性,纲常文物倒颠之。志在攘夷愿未酬,七旬苗格德难侔;足跟踏破山云路,眼底空悬海月秋。意马不辞天地阔,心猿常与古今愁;世间谁是英雄辈,徒使企予叹白头。英雄吞吐气如虹,慨古悲今怒满胸;猃狁侵周屡代恨,五胡乱晋苦予衷。汉唐突厥匈奴犯,明宋辽元鞑靼凶;中国世仇难并立,免教流毒秽苍穹。北狄原非我一家,钱粮兵勇尽中华;诳吾兄弟相残杀,豪士常兴万古嗟。廿七日 仁玕”
“廿七日 仁玕”,应是太平天国历的廿七日洪仁玕写的意思。照太平天国历,他在囚禁中只有两个廿七日,即被俘的八月廿七日当天或九月廿七日,但写作必应在九月廿七日;如前已述,他被俘在八月廿七日四更,实际已是廿八日。
他所写的以上这些“绝命诗”,充满了华夷有别的攘夷思想,强烈的汉民族意识。这里不谈怎样评析历史上的这种思想;至少在洪仁玕的时代,由于统治民族满族无能和对外敌丧权辱国,这种思想在当时仍有其合理性。在太平天国诸领导人中,洪仁玕是此种意识表现最为强烈者。他感叹“北狄”“诳吾兄弟自相残杀”之句,实际是对陈营官、席宝田、沈葆桢、曾国藩辈的谴责。他受过基督教的训练,是较纯正的教徒,但临终绝命诗却无一字谈及宗教,而只是对未能实现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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