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二卷 第四号。)
康有为等人由“民权”的倡导者变为民权的反对者,是有着深刻的阶级和历史的原因的。他们代表的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和部分开明地主的利益,他们在戊戌变法时期提倡的“民权”,只是要求清政府让出一点权力给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和部分开明地主,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清朝统治,加强皇帝的地位。因此,当二十世纪初,以推翻清朝、打倒封建专制制度为目标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兴起,提出了与改良派目的和内容都不相同的民权主张时,虽然这种民权实质上仍然只能是少数剥削者有权,广大劳动人民无权,但因为它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用以进行反清革命的重要的理论武器,所以,康、梁等昔日的“民权”倡导者便很自然地成了这时的民权反对者了。
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的“民权”观说明了:同资产阶级所标榜的“自由”、“平等”、“人权”等口号一样,民权这个口号是有鲜明的阶级性的。在资产阶级那里,它只能是少数剥削者有权,广大劳动人民无权。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只有在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之后,才会有真正的*权利,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才是广大劳动人民的真正民主权利。
【资料来源:《杭州大学学报》1979年第3期】
<< 上一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