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占领南京后不久,太平天国就公布了所谓《百姓条例》(或作《待百姓条例》),其内容大约是:
“不要钱漕,但百姓之田,皆系天王之田,每年所得米粒,全行归于天王收去,每月大口给米一担,小口减半,以作养生之资。……”[32]
同年秋,太平军在西征安徽途中发布“晓谕”,号召广大农民“放胆宽心,以勤稼穑”。明确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天朝断不害尔生灵,索尔租税,尔等亦不得再交妖官之粮米。”[33]安徽黟县人黄德华则在《纪贼》诗中说:“助彻取民制,贼乃不谓然。民货皆其货,民田皆其田(贼谓之曰:天下之田皆天王之田,天下之货皆天王之货)。”[34]贡助彻相传为夏殷周三代的租赋制度。黄德华诗中特别言明太平天国否定“助彻取民制”,是说太平天国决心以“贡献”取代征收钱漕的赋税制度。
是年冬,太平天国颁布了它改造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天朝田亩制度》。
这一空想方案最终是被束之高阁了。但这已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本文所要说的是:太平天国在其建都前从没有提过“免粮三年”或“薄赋税,均贫富”的口号。不要再以讹传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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