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2004年)纠正了前两位的错误提法。但张淑利没有充分注意到白、黑界地的历史变迁问题。
[34]《扎萨克头等台吉旺扎勒车布登多尔济、协理台吉伊西扎木森、云多尔济等致乾清门行走盟长扎萨克贝子纪录三次副盟长扎萨克贝子等书》(乾隆三十九年年三月十五日);001-1,A001-4,23-14。
[35]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地政总暑:《前绥远垦务总局资料(伊克昭盟准噶尔旗垦务资料)》,1940年,内蒙古图书馆藏,45-46页。
[36](道光)《神木县志》卷三“建置志上·附边界”。
[37](道光)《榆林府志》卷三“疆界·附边界”。
[38]苏其炤原作,何炳勋增补:(道光)《陕西怀远县志》,1928年铅印本,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藏。
[39]在传统小农经济中,两人以上农民为补充各自劳动之不足而形成的一种协力、合作经营单位。这种农业制度先在华北地区较普遍,后随着移民的进入也在东北、内蒙古等地流行开来。有关“伴种”研究,请参见今堀诚二《农村合伙诸形态》(《中国封建社会构成》,日本学术振兴会刊,1978年)和铁山博《清代农业协力·共同关系——‘伙’诸形态》(《清代农业经济史研究》,御茶水书房,1999年)等文。
[40]《鄂尔多斯旗扎萨克贝子色旺喇什致处理蒙汉交涉案件的神木理事司员(Mongyol irgen-ü kereg-i ilyayCi sayid)书》(乾隆五十六年九月十九日);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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