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也很注重对满族习俗的改革,发布了一些改革风俗的命令。其中最重要的是对落后婚俗的禁革。天聪年间,皇太极曾谕令禁止*婚娶。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侄妇,永行禁止。在这项改革中,同样贯彻了学习汉文化的精神,崇德改元后,他在议定《会典》时说:“汉人、高丽因晓道理,不娶族中妇女为妻。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55] 不分辈分的婚姻习俗,在许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曾经存在过,但它毕竟是一种原始、落后的婚俗。与之相比,宗族外异姓论辈分的婚娶习俗,则是一种进步的、文明的现象。皇太极比照汉族的习俗,改变本族的陋俗,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顺应满族社会封建化的历史发展趋势,在与明朝对峙的同时,开展了以“仿效明制”为基本内容的*改革,迈出了比努尔哈赤时代更大的步伐。萧一山对皇太极的历史作用作过这样的评价:
其生平武功,固不待论,即*上之设施,亦颇足为清朝二百余年之基础。如六部
之设立,三院之改定,道路之修治,丁户之调查;开言路,纳直谏,制律例,戢贪暴,皆善政也。……而汉人之优遇,尤为太宗朝之特色。清国制度之规定,殆无一不出诸汉人之手,故降人之影响于清国者,不特备征战供向导而已。皇太极灼见及此,殊堪惊叹。其生平之事功,殆得汉人之力不少,亦郅治之最大原因也。”[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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