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初九日,多尔衮死于喀喇城,其同母兄英亲王阿济格企图继多尔衮而摄政,把持清王朝大权,由于他举动鲁莽有不轨行为,被人指控为图谋兵变,与其子亲王劳亲(或作楼亲)一起被囚禁。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长期受压抑打击的郑亲王济尔哈朗等人乘势对多尔衮进行死后的追论,以“阴谋篡逆”罪,“籍没所属家产、人口入官”[①a],也即抄家并没收其所领之旗。所谓“入官”,实际是收归于皇帝,从此,其正白旗与两黄旗一起,成为皇帝所领之上三旗,其余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为下五旗,形成皇帝自领上三旗、宗室王公领下五旗的“上三下五”的统领格局。
下五旗中,正蓝、镶白两旗也不是原先的本来面目,领属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这种变化,由多尔衮摄政时期的扩充势力所造成,以下重点考察这一过程。首先看变化状况。
正蓝旗自天聪九年(1635年)十二月后,一直是清太宗长子豪格为旗主[②a],但在后来的官方文献中,肃亲王豪格是作为镶白旗人,如康熙《大清会典》礼部丧制的康熙九年(1670年)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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