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个别人的调动,而且两旗旗主又都是在皇太极死后及顺治前期涉及宗派斗争的主要人物,表明这种变动与*事件相连,不是简单的人事调动,而属于改旗事件。日本学者阿南惟敬对清初的八旗作为较多的研究,提出过不少精辟见解,也注意到了这次改旗事件。他认为在豪格或者是多尔衮死后,镶白旗和正蓝旗曾进行过替换;还认为在豪格死后,其正蓝旗被多尔衮没收,并把它委托给镶白旗主多铎,自己领两白旗,后来多铎之子多尼被调入正蓝[①b]。只是由于史料缺乏,没有作深入的论证,有些看法尚属推测,如改旗的时间。也有不确切之处,如多铎生前已掌正蓝旗。也没有对如何改旗及改旗的影响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
前列二表所显示的状况,是正蓝、镶白两旗之人互易旗籍,正蓝旗人变镶白旗人,而镶白旗人变正蓝旗人。这种变动情况,改旗形式或者说手段有两种可能,一是如前述多尔衮与多铎之换旗那样互易旗纛,旗主与属下旗人也同时改变旗籍,这种形式,改旗一次性完成;一是旗纛不变,调动旗主及属下旗人,旗下人员不一定同时调动,非一次性完成。以上二表及以下种种迹象表明,此次改旗应属后一种,其变动应追溯到多尔衮摄政时期,更确切的时间,是从顺治五年(1648年)开始的。
顺治五年三月,多尔衮罗织罪名,将政敌肃王豪格定以处死之刑,经顺治帝几次阻止,才免死囚禁,“夺其所属人员”[②b],不久死于狱中。豪格的正蓝旗属员被没收后,本应归其同父异母弟顺治皇帝,但实际是被多尔衮强行占有,多尔衮死后追述其罪状,有如下记录:“前拨正蓝旗隶皇上时……摄政王言:予既摄政,侧目于予者甚多。两黄旗大臣侍卫等人皆信实。予出外欲赖其力以为予卫,俟归政,然后隶于上。”[③b],以自己身为摄政王需增加护卫为由,将正蓝旗暂时隶属于他,等顺治帝长大,他归政后再还给皇帝。在宣示其罪状时也特别提到多尔衮 “构陷威逼,使肃亲王不得其死,遂纳其妃,且将官兵、户口、财产等项不行归公,俱以肥己”[④b]。这里所说的“官兵、户口、财产等项”,也指的是豪格的正蓝旗,被多尔衮 “肥己”即吞并霸占。此后事态的发展,又为多尔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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