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较早薙发归顺的官吏“各升一级”,而有影响的明朝官僚如文渊阁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冯铨等人则官复原职。这些政策和策略的施行,争取了汉族地主阶级,缓和了满汉之间的矛盾,扩大了满洲贵族统治的社会基础,对稳定全国局势有积极意义。
康熙三年(1664),茅麓山战役结束了。清朝民族征服战争告一段落,全国进入了相对稳定发展时期。满洲贵族承袭了明代中央集权制度,同时又有自身的民族特点。重建了以皇帝为首的封建等级制,皇族中有“宗室”和“觉罗”之分。凡努尔哈齐之父塔克世的直系子孙皆为宗室,系金*腰带;塔克世叔伯兄弟旁系子孙称觉罗,系红色腰带为别;革退宗室系红色腰带,革退觉罗系紫色腰带。宗室封爵共十四等;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64。清代还有“世袭罔替”的八大铁帽子王。早年降清的明将如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吴三桂等均被封为王,满汉臣僚的封爵始称世职,到乾降初年方定为九等,即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都尉、恩骑尉,亦可世袭。清廷实行“首崇满洲”的政策,满洲贵族把持国柄,衙署中以满官为上。在法律上也保护满洲贵族的利益。《大清律》的阶级性是很鲜明的,通过“八议”65可以减免旗人的罪行。
清初的自耕农、半自耕农、佃户、手工业者、商人及没有封建特权的地主,均顺向国家纳税和服役,官府还利用宗族制度来统治广大农民。阶级关系的调整和封建等级的重新确立使清廷的统治又纳入封建社会正常运转的轨道。
清朝以努尔哈齐立国到末代皇帝溥仪逊位,历时295年,跨越了三个世纪。前期有两大发展,一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空前发展,奠定了我国的疆域和版图。制定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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