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委派二人办理团练的谕令可知,委任在籍大员帮同地方官办理本籍团练事宜的初衷,在于本籍绅士对本籍地势夷险、地方人情、团练保卫“自必熟悉”,可使“布置周详”,并“使官民联为一气”。谕令中十分明确的一点是“帮同地方官办理”。而“使官民联为一气”的想法和做法,已自觉不自觉地涉及到了对原有双重统治结构的调整。
陈孚恩、罗绕典受命之后,即有孙鼎臣疏请“责成本籍人员办理团练”。他认为,太平天国兵力没有嘉庆年间的川楚陕白莲教强,却在一年中由广西打到湖南、湖北,波及到河南、江西,究其原因,“固由兵不力战,亦由民不坚守”。直接提出了双重统治结构——上层政权与基层社会的关系问题。
他说,民不能守而责兵以战,没有民在前堵截,战亦不过是尾追;民不能守而设官以守,没有民听其指挥,守亦不过是空城。太平军“处处可通,我难一一设防”。若河南、江西、安徽等省,幅员辽阔,门户尤多。地广而防不足;防多而兵不足;兵增而饷不足,是所谓“三大患”。然“用兵防贼则不足,用民为兵则有余”。“以本处之民守本处之地,以本地之资供本地之用,有且守且耕之利,无增兵增饷之烦。由乡及县,有县及府,贼无可掳掠,无从裹胁,不战自溃”。更何况民后面还有兵,“守”后面还有“剿”。现在广西博白、江西萍乡、湖南长沙等地,“皆以团练得力,贼不敢近”,“保全甚众”;湖南、江西团练事宜,又“已奉旨派罗绕典、陈孚恩办理”,但“一乡一邑举行,各州县未能普律办理,无以联络声势”,“且通省行团亦非一二人所能兴办”,所以,他“拟请旨饬令各省同乡京官,各就本籍人员,无论何官及在京在籍,择其品行端方,才具明练者,每省公保数人,恭候简派。同乡官公保本籍人,非其人不敢滥举。以本籍人办本籍事,民情信服,劝导易从,似于团练事宜较为得力”。
他并同时指出:团练即保甲,有事为团练,无事为保甲。“贼退省分(太平军已退出的省分)行之(团练亦即保甲),可以招集流亡、兴复义社等仓,所以善后于已事;远贼省分(远离太平军的省分)行之(团练亦即保甲),可以稽查奸宄,杜绝外来窥伺,所以防患于未然。”[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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