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之,咸丰二年(1852)年内,有湖南湘乡丁忧在籍的前礼部侍郎曾国藩、已致仕(退休)而侨寓皖北的前漕运总督周天爵、江苏无锡因救援全州不利被褫职还籍的前广西巡抚邹鸣鹤等先后被委派帮同办理团练防堵事宜。[27]由于后来湘军的崛起,其中曾国藩最为有名。
曾国藩办理团练有两个显著特点:
1、坚持和维护传统的以上层政权为主导的双重统治格局,对基层社会组织的武装,坚持由官方加以严密控制和使之略有攻防能力的低度军事化的原则。
曾国藩办理团练的名言是:“重在团,不重在练”。
他认为团练的“团”,实际就是保甲之法:“团与保甲名虽不同,实则一事。近人强为区别,谓操练技艺、出队防剿者,即为团练;不操技艺,专清内奸者,即名保甲,不知王荆公初立保甲之时,本曰民兵,本尚操练。”“齐心合力,以一族之父兄治一族之子弟,以一方之良民,办一方之匪徒,匪类去尽,则善良安生,乃所以为团也。”[28]而“练”,则是保甲军事功能的进一步发挥:必“制器械、造旗帜、请教师、拣丁壮,或数日一会,或一月一会,又或厚筑碉堡,聚立山寨,皆大有兴举”。但如此,“非多敛钱文不可”,“方今百姓穷困,无生可谋”,所以,各乡只宜行保甲之法,团而不练。至多于城厢“操练一二百人,以资剿办土匪之用”。
他由衷地担忧基层社会组织借行团练高度军事化,或可行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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