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等人之后,至咸丰十一年(1861)为止,咸丰帝直接委派了一百余名办理团练的人员。由于这些人员后来有的加“办理团练”衔、“协理团练衔”,有的直接冠以“团练大臣”,又由于这些人员均为皇帝“钦点”,后人习惯上统称他们为“团练大臣”。
咸丰三年(1853),太平天国自武汉东下江宁定都天京,如催枯拉朽,扫荡了大江南北广大地区。为收拾残局,调整统治结构、重建统治秩序,咸丰帝从控制和掌握基层社会的武装入手,首次大规模地直接任命办理地方团练人员。
这一年,咸丰帝直接委派办理团练防剿事宜人员达58人,遍及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直隶、江西、贵州、福建、湖南等9省。
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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