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的减少。土汉冲突主要发生在雍正乾隆时期,这在其他地区的初期移民社会中是常见的现象。游民骚乱也主要发生在这个时期,那时社会上存在着许多游民,他们成为社会动乱的重要因素。械斗,特别是分类械斗,也主要发生在移民社会中,那是与以祖籍地缘关系为基础组合的社会结构有密切关系的。可见台湾社会动乱次数较多,主要应当从移民社会的角度加以探讨,才能看出问题的实质。
第三,从严格意义上说,真正可以算是“反”的事件,主要是起义事件。它们是在社会矛盾的基础上发生的,是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在起义过程中,阶级的对立是十分明显的;起义者往往提出反对官府的口号,把贪官污吏作为主要打击对象,这与大陆各地的许多农民起义也是相同的。就这个方面来看,台湾的起义事件为数不算多,清代福建各地发生的起义事件并不比台湾少,其中由会党发动的就有漳浦、云霄、诏安、平和等地的子龙会和小刀会,瓯宁的老官斋,宁化的罗教和铁尺会,漳浦、同安的天地会等,到了咸丰、同治年间,福建人民起义更是连年发生,遍及全省。
第四,由此可见,所谓“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只是一种民谣,它把所有的社会动乱都包括在“反”的范围内,实际上如果对这些事件作出具体分析,就不难看出其中有不同的原因和性质,不宜一概而论。有些不了解台湾历史真实的人,把所有的社会动乱都说成是反清事件,进而把它说成是台湾人“反唐山”的斗争,甚至认为这些事件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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