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者对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尚处于拓荒阶段,研究成果有限,虽然不乏真知灼见,但总体水平非如人意,择其不足,兹述如下:
其一,研究时空的不平衡缺陷。在时间跨度上,中国学者把研究焦点集中于晚清时期特别是20世纪前10年的中国社会,而忽视了对民国初年(1912年)至1928年及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市民社会状况的研究。在空间上,其研究亦仅涉足长江流域的成都和苏州两个城市,而一些更具代表性的城市如上海,其市民社会研究却少有人问津。无疑这对全面而系统地研究近代中国市民社会是颇为不利的。
其二,研究层面不平衡,存在着“商会中心主义”倾向。从近代中国史实来看,商会确是最具代表性的市民社会组织,不过近代中国市民社会毕竟是一庞大而复杂的社会体系,商会只是其中一环,如果过分耽溺商会与市民社会学术课题便很容易导致片面的学术成果,甚至给人以“商会就是市民社会”的错觉,把近代中国的商会等同、混同于市民社会。因此,不能因为对商会研究而忽视对市民社会其他环节的研究。
其三,对西方研究成果翻译、介绍和评论亦显滞后。一年前西方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专著的中译本, 仅有《近代中国》杂志1993年4月号上刊载的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学术争论的部分文章已被译成中文。书评亦只有杨念群对罗威廉关于汉口的两本著作作过详细评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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