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程氏出仕众而官职低的特点,使程氏族人热衷于参与地方政务。程氏家族获取科举功名和官衔人数都超过上百人,但科举功名不为显赫,仅1进士7举人;为官职务不高,任知府者只有2人(程尚义和程荣春)。这种情况既限制了程氏家族向外发展势力,又促进程氏族人在县内政务中投入更大的热情。程氏族人响应地方官员号召,主持修建文庙、书院等文教设施;他们轻财重义,修桥筑路,赈灾济贫,稳定地方秩序;许多人从事文化教育,讲学著述乃至研究医学,为百姓施医送药解除病痛。程氏家族所做的这一切,有力的推动了婺源地方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效保护了程氏家族利益,进一步增强了程氏在地方的影响。
最后,程氏家族九代近百人的活动,有力证明了科举世家在清代地方政务中的决定性作用。强调“绅士”在地方行政中的关键作用,曾盛行于美国史学界,但始终存在着较大分歧。如张仲礼主张:“绅士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和官职获得,凡是上述身份者即可成为绅士集团成员”[8]。何柄棣则争辩说:“生员要排除在绅士之外,理由是他们的社会地位绝不能和具有较高功名的人相比”[9](P3-4)。我们选取“科举世家”这一新的视角,更能准确说明清代地方政务活动中的实际情况,而且有助于推动这一课题的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M].上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2]王跃生.清代生监的社会功能[J].社会科学辑刊.1988.(4).
[3]王先明.清代社会结构中绅士阶层的地位与角色[J].中国史研究.1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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