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上面介绍的清代商品粮行销线路,以及商品粮数额,实际上前后也是有变化的。以长江线为例,在清初,外运粮食的省分是两湖、江西和安徽,随后湖北的外销量趋于减少,可是四川却显露头角,加入了外运的行列。陕南的商州、兴安等府州,乾隆以前常需湖北运粮接济,到了乾嘉之际,有了余粮,还可返销南运了。贵州省自乾隆以后,农业生产大有起色,都匀、清江一带“苗民所种俱系稻田,出米甚广”[(68)],其中黎平府“收获苗米,除纳赋之外”,亦能“运售楚省”[(69)]。又如台湾出米,初时多供应漳泉二府,后来又不时北运江浙,更远到达天津。在北方,辽东麦豆从康熙时开始外运,到嘉道时达到了高潮。同样,云南滇东南和滇西南的开发,对于缓和昆明地区和厂矿的粮食需要,也有重要意义。至于某些地区小范围粮食供销格局的变化,恐怕就更多了。江西瑞金县当康熙前夕,粮食尚可自给,后来烟田排挤粮田,以至贡水下游的会昌等县“之米一日不至,即惶惶不可终日”[(70)]。湖南永州“通郡米粟之所入,昔时人少食寡,可以经舟外济”,到了嘉道之际,“户口繁庶,农不加多,而食之者日增”,以致所出食米,“仅足供一郡之食而已”[(71)]。尽管这些变化还不足以牵动整个大局,但毕竟是值得注意的动向。
从总体来看,清代的商品粮数以雍乾之际为最高。下面是我们估测的几个有关基本数字[(72)]:
年代 粮食总产(千市斤) 人口数(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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