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由上可见,对经济水平处于社会中下层,并且生活在核心和简单直系家庭的丧偶妇女来说,再婚具有一定普遍性,并且在较富裕的家庭,妇女再婚也非个别现象。相对于守节这种禁锢妇女生命和生活的做法,再婚是一种值得肯定的举动。然而,根据个案资料,在清代中期社会,丧偶妇女再婚处于多重包办之中(相对妇女初婚的父母一重包办),并且这种包办是基于明显的经济利益考虑,从而使妇女再婚行为被染上一层浓厚的买卖色彩。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丧偶妇女再婚对守节禁锢的冲击被打了很大折扣。而从人口学角度来看,丧偶再婚妇女不仅提高了妇女的总和生育水平,而且使由于高性别比所带来的男性婚姻困难局面有所缓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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