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支流的汇合处,韶州府城东设立太平桥税口;在城西设立遇仙桥税口,这里既“系江西入粤要津”,又“系湖广通粤要津”。[125]在湟水下游沿岸设立浛光厂税口,三税口合称太平关,虽然归属户部管理,但兼征竹木税。[126] “太平、遇仙、浛光三关厂木税二十二条,照依现在比例,刊为正条,并将送部复准。”[127]乾隆9年太平关征收竹木“税银二千三百七十两三分。”[128]可知,乾隆年间通过太平关的竹木比不上长江沿岸各关,但由于过了太平关的竹木,要再经赣关北运,所以太平关的竹木量当比赣关竹木量小,因为赣关还有赣州本地的竹木通过。
福建地区的竹木,沿闽江其及支流,向海口方向运集。闽江所有支流下运的木材,除部分本省销售外,都沿江运至福州海口。康熙年间海禁放开后,所聚竹木,相当数量从海上外运。雍正十一年,“闽省延、建、邵三府所属近河各县,俱系产木之区,沿溪顺流,直抵省城。每岁商民从此装运出海,至江浙两省发卖。”[129]浙江木材“半取给于闽。每岁乡人以海舶载木出五虎门,由海道转运。”[130]钱塘江口嘉兴府属的乍浦,所用木材就自“闽广来”。[131]康熙45年,有记载称,闽县人驾船,往江苏海州“地方发卖杉木,转往山东青州府收买黄豆、红枣、紫草、瓜子,核桃等物。”[132]据戴一峰研究指出,道光中叶福州一地木材,年运输量达园木1200万根、木棍8万捆、板材40万片、价值估计900多万元。[133]对乾隆年间福建沿海竹木运输量,目前笔者还没掌握可靠的史料,但从福建森林资源占全国第一,乾隆时期已经有海运竹木的情况估计,与道光时期差别不会太大。
竹木除了从福建沿海运输外,在江苏沿海也有贸易。嘉庆5年江苏通州吕四场人,船载40
根芦竹,海运山东莱州府售卖,欲买黄豆回江苏。[134]嘉庆13年,江苏人船载篁竹,从上海出港,欲海运山东胶州售卖,装载黄豆、青豆运回。[135]江海关征收竹木“按根、按围,板按块科税”,[136]但许多竹木都是长径大围,由于目前资料尚缺,难以估计通过江海关的竹木量。
在东北沿海也有木材运输。康熙22年,允许商人从牛庄海口船运木材至天津。[137]嘉庆8年,“兴京高丽沟地方,有二万余人砍伐树木售卖之事。”这些人“支搭窝棚六百余座,设有铁匠炉座,打造六船,运贩木料,官兵不能查禁。”[138]沿滦河运到海口,海运天津,转运京师贸易。[139] 这些沿海竹木运量,因没有掌握史料,尚难估计,但从已经掌握的记载看,乾隆时期是不大的。
六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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