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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1644—18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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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6: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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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专制国家政府的政策与管理,也就是现代所指的政府职能,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在推动、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要小得多,甚至有本质的区别。这是因为中国封建专制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农业,政府制订经济政策也是以农业为本,工商为末业。只要农业发展,人民有饭吃,社会秩序就会安定,国家政权也就稳固。政府自然从这一利益出发制订国策,所以很少从商品经济发展的角度制订政策、法规,对市场进行管理。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国根基在工商业,以商为本,重商是目的,以经济发展、商业发达为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他们的国家利益与商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为了商人的利益而保护商人,这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特性。正是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国策也就各异,自然政府职能在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方面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清朝政权则体现出封建性质,换句话说,把维护政权统治稳固、社会安定作为制订政策的原则,把社会经济、民众经济放在从属地位,或者不考虑经济发展,这就是封建专制国家的特点之一。因此,政府的保商政策也是极有限度的。不过,应该指出的是,清代前期的政府很少限制、压制民间的商品流通,民间商品流通、商品交易得以在无人管制的宽松环境中,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发展,所以才有比较繁荣兴盛的局面。总之,笼统地说,清代前期的政府推行抑商政策,或者是相反的政策,恐怕都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清代前期政府职能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参阅陈庆隆:《论回疆的商头》、《清代天山南北的贸易》,载《食货》第1、6卷,第12、3期。
2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九三二,工部,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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