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再对上面的亩产有所验证,也用实物额租换算产量的方法,试作表5 。
按照表5,再比较前说的说法,明代北方旱作区粮食亩产土地1石左右,其次是6—7斗、5—6斗、再次3—4斗,也有2—3斗,乃至不满斗的。明代北方两年三熟制已有一定的规模,这样上地可超过1石,如1.4—1.5,1、2—1、3以及1石上下。中等田地可达7—8斗,5—6斗,下地2—3斗。
由于水稻的产量较麦、黍等旱地作物要高,所以在水源充足、自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北方农民也有种植水稻的,有的还由政府直接试验、倡导。从所记亩产量看并不亚于南方,如:
嘉靖间山西沁州开渠引水种稻,亩收2钟有奇。[21]
表5 由额租估测北方旱作区的亩产
时 代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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