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函牍》一书中所载“庚子四月十八日院委张观察毓渠张〔杨〕分统云峰会禀奉饬查办拳案”一条写道:“窃职道于十七日早(即五月十五日)与夏吕两委员及祝令,约同现往定兴带马队两哨之王营官至高洛村。”这里职道,仅指张莲芬,不包括杨福同。四月十七日早晨(阳历五月十五日),杨福同尚在天津,并没前往涞水。文内虽署名“职道莲芬沐恩福同谨禀”。但可以判定,文内所述之事,杨福同没参预。此文发出日期为四月十八日,这天早晨杨福同乘火车从天津出发,在离涞水最近的高碑店车站下车,因是骑兵,当天可以到涞水。在张莲芬拟定禀文,送呈裕禄训示时,杨福同仅仅签了一个名字。一些有关义和团运动史的专著中,缺乏对上禀文的推敲,以为杨福同署了名的事情,必然是他干的,于是竟成谬误。
《义和团的故事》一书还写道:“他们探知杨福同将把马队从涞水带到定兴的消息后,就在中途一个叶石亭的地方埋伏了几千名义和团战士。石亭,四面环山,当中一条小道是涞水通往定兴的必经之路”。
这段记述有两点错误。其一:将石亭的地理位置弄错了。涞水和定兴之间,并没有石亭一地。由涞水去定兴,中途多为平原,也无崇山峻岭。查石亭在涞水县的北边,地近房山县界,史书有明文记载,一般地图也可查明。如《中国地图册》(1973年5月第2版)图4,清楚地标出石亭在涞水北边南拒马河岸边,定兴在涞水东南。如果杨福同是特意绕道而行,则另当别论;但史书并无绕道而行的记载。其二:这段记载与史实不符。义和团并不是探知杨福同将把队伍从涞水带到定兴的消息后,在中途设伏截击的。而是采取围点打援的办法在石亭布下伏兵将杨福同打死的。
杨福同、张莲芬确实曾约会张士翰五月二十二日前往定兴,策划镇压义和团的办法,但因故没有成行。祝芾在《庚子四月二十四日飞禀督藩臬宪因杨分统阵亡请添兵策应》一文中有清楚地说明。“杨分统、张道宪本约定张中军于今日在定兴会晤,讵夜间探马报来,该处又有续到外‘匪’二百余名。杨分统今晨卯刻,即率马队三十名、步队四十名前往查看,张道宪随即赴定”。(《义和团》第4册,第375—376页。)
义和团打死杨福同不是在涞水到定兴的中途,除祝芾在上述文中有所记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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