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老子大道科学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 |
 |
时间:2009-9-14 11:04:19 来源:不详
|
|
|
而且要善于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还要善于团结那些反对过自己并且已被实践证明是犯了错误的人。”(1964年7月14日《人民日报》) “爱国统一战线”也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中共长期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促进各政党、民族、宗教、阶层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据党的十七大党章与报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把“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载入新党章并作出专项《决定》,提出了“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并提出了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贡献。(据党的十七大《党章》和中央构建和谐社会《决定》)。 “上善若水”、“冲气为和”、“不争之德”集中体现了老子丰富的和谐思想,也就是老子从大道的高度所揭示的人际关系哲学。老子说:“与善人。”(8章)就是善于结交友好,与人为善。老子又说:“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49章)就是说,善良的人,我善待他;不善良的人,我也善待他;这样,可使人人向善。老子以“上善若水,善利万物而不争”(8章),生动而深刻地用水性来比喻思想品德和智慧高尚者的人格,以及认为“善为士者,不武”等“不争之德”(68章),充分体现了老子的伟大道德精神与和谐理念。老子“不争”、“和善”的和谐思想丰富而崇高,主要体现有:一是人与自然和谐论。老子提出以人“配天”(68章),就是必须以“人之道”配合“天之道”,以“天之道”矫治“人之道”,使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是负阴抱阳和气论。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2章)意指阴阳两气互相交冲而成均调和谐状态,即“和气”,就是论述阴阳配合运动规律的和谐思想。三是知常曰明祥和论。老子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55章)揭示了只有明道知常,才能促使万物和谐益生,社会祥和,人生和美。四是玄同一切和合论。老子于56章的“玄同”论,就是讲述“和”的最高道德境界,揭示了世间人们处事为人的人生哲理,尤其要求执政者要加强自我修养,排除私欲,不露锋芒,超脱纷争,混同尘世,不分亲疏、利害、贵贱,达到“玄同”境界,以己之光,和之 << 上一页 [11] [12] [13] [14]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