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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14 11:04:19  来源:不详
于人,和之于万物,成为和谐社会所尊贵的人。五是“反对战争”和平论。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也。”(31章)“大军之后,必有凶年。”(30章)明确指出兵事是不祥和的东西,非正义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揭示了执政者应正确对待战争与和平的利害关系和应具有的行为准则。六是和平共处的理念。老子在61章论述了执政者如何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开宗明义地说:“大邦者,下流也。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意指大国应该像江海,谦居下流,天下才能交归。在老子看来,国与国之间能否和平相处,关键在于大国,不可以强大而凌辱、欺压、侵略小国。这是老子针对当时大大小小诸候国兼并战争带来的痛苦,所表达的治国和国与国关系的政治主张。老子这种无论大国小国“相互为下”的平等相处原则,与周恩来总理提出的我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外交政策,颇为相似,对于当今构建和谐社会,与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两大主题,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2009年2月)
 
    (作者:原系福建省闽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福建省闽清县老子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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