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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想龙:捉出高考作文中的错别字

时间:2009-6-30 11:47:38  来源:不详
    3、义混类。指考生把两个意义相同或相似的字混同。有为数不少的考生在写“郑板桥的创新源于他不是一味地模仿,而是创新地融合”时,将“模仿”误写成“摹仿”,“融合”误写成“溶合”。还有将“情况相像”写成“情况想象”,“反映意见”误作“反应意见”,“怨天尤人”误作“怨天犹人”,“源远流长”误作“渊远流长”等,都反映出考生对词义理解上的不足。

   

    4、人名类。指考生对人物的名字书写不当。今年考生在运用写作素材的过程中,十分关注当今社会的热点人物,作文中出现频率最多的分别是“小沈阳”、“刘谦”、“周立波”、“周杰伦”、“鲁迅”、“于丹”等。但是即使是这些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名字,学生在写作中也会出现诸如“小沈杨”、“刘慊”、“周力波”、“鲁讯”、“余丹”等书写错误的情况,让人啼笑皆非。再者,作文材料中的“板桥”是郑燮的字,有考生为了灵活变化,却弄巧成拙,将“燮”字写成“斐”、“躞”、“夑”、“爕”等,显露出考生人文素养的“短板”。

   

    5、地名类。指考生对地名的书写或古称掌握不当。郑板桥是“扬州八怪”之一,有考生将地名“扬州”误写成“杨州”。有学生在旅游时去过扬州附近的城市,有幸看到过郑板桥的书画,却把“无锡”写成“吴锡”,“温州”写成“温洲”,“镇江”写成“缜江”等。也有少数考生因为对古代地名知识掌握不够牢固,误把“扬州”写成“白下”、“长安”等。这些都说明一些考生文化涵养和积淀有所欠缺。

    

    6、成语类。指考生对已经学过或掌握的成语理解不透而导致书写错误,如考生把“不计其数”误作“不记其数”,“融会贯通”误作“融汇贯通”,“水乳交融”误作“水乳交溶”、“毋庸置疑”误作“无庸质疑”,“指手画脚”误作“指手划脚”,“岌岌可危”误作“汲汲可危”,“筋疲力尽”误作“精疲力尽”,“大跌眼镜”误作“大跌眼睛”、“掷地有声”误作“置地有声”等,也说明考生语文基础知识结构比较薄弱。

   

    7、助词类。这类错别字主要表现在考生对常用结构助词“的”、“地”、“得”、“着”等的误用。如“外面刮起了大风,沙尘把窗户纸打的啪啪响”句中的“的”就是误用,因为“啪啪响”是“打”的补语,应将“的”改为“得”。又如“郑板桥做到了不断的借鉴才能不断的创新”句中两个“的”误用,因为“不断”是动词“借鉴”和“创新”的状语,所以应将“的”改为“地”。这样的错误在作文中非常多见,反映出考生语文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和文化底气略显不足。

   

    考场作文错别字屡禁不止,这与考生平时未能自觉养成规范的汉字书写习惯有密切关系,也或多或少显露出考生知识结构和文化素养的不足。这几类错别字的存在,说明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还存在弱点和盲区。对后来的学生而言,对错别字现象应给予必要的重视,在平时学习中及时把自己在作文中出现过的错别字“捉”出来,并建立属于自己的错别字“档案袋”和“病历表”,不断进行规整、修正和推敲,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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