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他们辨析了奢侈与文明的本质区别,重视道德修养。在物质化、形式化追求中,清末新风俗渐渐衍成奢侈消费。比如,本意是“务求节俭,以挽回奢侈习俗,而免经济生活之障碍”(徐珂编《清稗类钞》)的“文明婚礼”,实践中却变得奢侈铺张,较之旧式婚礼有过之而无不及。赛车、赛马、踢球作为“文明游戏”也是泥沙俱下。民国初年,交谊舞在社会化、商业化过程中,与都市社会的颓废风气结下了不解之缘。汽车使城市交通得以改善,但潜藏的市侩气息随之暴露出来。民初轿车肇事伤人接踵不断,舆论讥讽北京的“十大特色”就包括“汽车在狭道上人丛内横冲直撞,巡警不加阻拦”;“高级军官不骑马,而乘汽车飞跑,若开往前敌然”(上海《时报》1919年8月12日)。上海、天津、南京、广州等地市民视汽车为吃人的“市虎”。物质文明如果没有相应设施和道德规范加以配合,则可能成为危害大众的奢侈品。
针对这类现象,近代思想家不乏批评和建议。孙中山认识到“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并认为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就是民生主义(《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章太炎看到了社会进化的必然性,又对“进化之用”的负面效果有所认识,指出善恶“俱分进化”的情形。当民初风俗日益浇漓之时,他于1912年提出:“赌博启人侥幸心而妨害恒产,应严禁。其竞马斗牛等亦然。”“在公共场所,效外人接吻、跳舞者,男女杂沓,大坏风纪,应由警察禁止。”(《中华民国联合会第一次大会演说辞》)近代知识界的重要刊物《东方杂志》重视倡导良风美俗。“一战”爆发后,该刊更是呼唤“先民勤俭节约”的美德,宣传“勤俭生文明”的观点(《说俭》,《东方杂志》第14卷,第6号)。
陈独秀认为,爱国主义不只是“为国捐躯”,还应养成高尚的“国民性质”,即具备勤、俭、廉、洁、诚、信六种品德。“奢侈之为害,自个人言之,贪食渔色,戕害其生,奢以伤廉,堕落人格。……自国家社会言之,俗尚奢侈,国力虚耗,在昔罗马、西班牙之末路,可为殷鉴”(《我之爱国主义》)。蔡元培进一步揭示了文明消费的本质:“文明者,利用厚生之普及于人人者也”。如道路设施、电灯照明、普及教育、图书馆和博物院等等,“所费虽多,而不得以奢侈论”。相反,“奢侈者,一人之费,逾于普通人所费之均数,而又不生何等之善果,或转以发生恶影响”(《文明与奢侈》)。这些看法揭示了文明的社会性和本质特征。
其三,摒弃近代文明观的殖民主义意识。18、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欧洲上层社会以礼仪和教养相标榜的文明观趋于淡化,以种族差异为核心的文明观取而代之。随着殖民主义的扩张,以西方文明为价值尺度的话语霸权逐步建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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