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平等的权利,而这又导致人们对任何事情都提出了同等的权利和要求,尽管他们的才具参差不一。接下来的结果就是:人们都要求别人承认他们对社会作出了同等的成绩和贡献。所谓的上流社会承认一个人在其他方面的优势,却唯独不肯承认一个人在精神思想方面的优势;他们甚至抵制这方面的优势。社会约束我们对愚蠢、呆笨和反常表现出没完没了的耐性,但具有优越个性的人却必须请求别人对自己的原谅;或者,他必须把自己的优越之处掩藏起来,因为优越突出的精神思想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对他人的损害,尽管它完全无意这样做。因此,所谓‘上流’的社交聚会,其劣处不仅在于它把那些我们不可能称道和喜爱的人提供给我们,同时,还不允许我们以自己的天性方式呈现本色;相反,它强迫我们为了迎合别人而扭曲、萎缩自己。”正是这样。白话文运动的倡导者就好像是一次聚会的召集者,知识精英只能为了迎合无知大众而扭曲、萎缩自己。陈独秀和胡适到晚年都认识到了这个严重后果,但是他们没有想到,那是白话文运动种下的恶因。
胡适们仅仅把语言看作是交流的工具,他们并不知道,语言本质上表现为一种权力关系。语言是有阶级性的,由于用文言文作为统治阶级的专用语言,这样中国社会就保证了社会的主流话语始终掌握在知识精英的手中。白话文运动的胜利不但是一种语言类型的胜利,更是一个阶级的胜利,在无知大众胜利的同时,知识精英被赶出了本由自己统治的语言圣殿。如果说那些失去了自己的国家的民族,没有了自己的语言,也就没有了自己的民族记忆,知识精英没有了自己的语言,也就不再能够作为独立的阶级存在。从白话文运动胜利的那一刻开始,知识分子就只能作为依附阶级而存在。而对于一个健康、合理的社会来说,知识分子绝对应该是社会的唯一的统治阶级。
白话文运动的胜利,即是民主思潮的胜利。在文言文尚占据统治地位的时期,作为统治阶级的知识精英只要对天命负责,而白话文成为僭主后,民众的意欲是社会是非的唯一指向。殊不知西方所谓的民主,是公民(burgess)当家作主,而公民和中产阶级(bourgeois)同义,公民当家作主,是与贵族专制相对立的概念,是作为知识人的中产阶级要求更多政治权利的观念的集中体现,而中国的政权从来都对所有知识精英开放,只有有知与无知的对立,没有世袭特权与永被奴役的对立,中国的民,不是和贵族对立的burgess,而是和知识精英对立的愚民。白话文运动让这些愚民有了自由言说的权利。既然他们在人数上占了压倒多数,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发表那些愚昧的见解,并将之定义为真理,他们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欲选择迎合他们低级趣味的观点,而对真正优秀的思想说三道四,甚至往往对优秀的人物杀之而后快。白话文运动的最终结果,就是这些无知大众当家作主,这就好比把一个重病人交给跳大神的神汉去治疗,安得不受其害!
几十年后,一位美国青年(这位青年美国学生名叫J·B·格里德,他在1955年于哈佛大学第一次见到胡适,当时他只是为胡适温文尔雅的风度所吸引,但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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