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宰相都无法维护礼法之时,身为一个宦官的张惟吉,竟“深以为非”。
又前文曾引到《宋史·李舜举传》之记载:
退诣中书,王珪迎劳之曰:“朝廷以边事属押班及李留后,无西顾之忧矣。”舜举曰:“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相公当国,而以边事属二内臣,可乎?内臣正宜供禁庭洒扫之职,岂可当将帅之任!”闻者代珪惭焉。
“闻者”代王珪“惭愧”的,正是李舜举一介宦官,较之王珪这位士大夫,却更自觉地维护着礼法。
宦官的“准士大夫倾向”还表现在部分宦官具备了士大夫对国家的责任感之上。如刘承规被称为“沈毅徇公”,“自寝疾惟以公家之务为念,遗奏求免赠赙诏葬”;秦翰“以方略自任”,曾经欲不计生死行刺李继迁,后为平赵保忠之叛,竟不惜矫诏,其“轻财好施”、“能得众心”,死后不仅“禁旅有泣下者”,连给他写碑文的杨亿都“以其不蓄财,表辞所贽物”,至仁宗朝孙沔上表,还不得不承认“秦翰等数人,履行端谨,节义深厚,心皆好善,意不害人”⒄。至于李舜举战死永乐,断衣襟书遗奏:“臣死无所恨,愿朝廷勿轻此贼。”其以国事为念,士大夫亦不过如此。
此外,宦官的“外朝化”,亦是其“准士大夫倾向”的重要表征。在中国传统政治体系中,向来有“中朝”与“外朝”之别,宦官本来应当是“中朝”的天然成员,亦即为皇室之“私属”。⒅但考察此历西事之24名入传宦官之事迹,却可以发现,这些宦官究竟属于“外朝”还是“中朝”,已然变得模糊。较为典型者如宦官李祥,根据《宋史·李祥传》,其“在熙河二十余年”,一生所经历之重要职务,几乎全是外任武职,其升迁皆是因为战功,除去他“宦官”之特殊身份之外,他与一个普通的武官几乎毫无区别。而宋人谓“繇文武二选为士大夫”,是亦很难说李祥还是皇室的“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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