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9月26日。
潜明英年之丧,使王国维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他偕同潘夫人赶赴上海。尽管前来帮同治丧的罗振常及在沪的蒋汝藻等友人都来给他安慰,但他精神上所受打击是难以言喻的,以至于人变得“呆郁郁,逢相识即告以长子死矣”。特别雪上加霜的是,罗振玉赶至上海以后,不但不给悲痛中的亲家以劝慰,反而在刚办完潜明丧事后就“携女大归”,带着他的宝贝女儿罗孝纯不辞而别,气冲冲地返回了天津。就算是“舐犊之爱”,这样做不嫌绝情么?这就难怪一向心情平和的王国维怒道:“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
其实,原本在上海建起了幸福小家的潜明病亡,确是痛及王、罗两家。罗氏痛惜自己女儿二十四岁就做了遗孀,这是人情之常;但为长子之丧操碎了心的王国维何尝不顾及于此?他在沪办理潜明丧事的同时,又为安排好长媳未来的生活,办了两件事:
一是立嗣。由于潜明无后,决定将高明长子庆端过继,使长媳膝下有子;
二是恤寡。办理潜明的海关恤金等遗款,委托老友金颂清通过银行将款项全数汇至天津罗家。
除此之外,又派男仆冯友赴天津,将从上海运回的潜明夫妇的家具送至罗宅。
一切处理妥当,王国维于10月15日自沪乘车返京,并致信罗氏,以白责的口吻恳切陈词:
维以不德,天降鞠凶,遂有上月之变。于维为家子,于公为爱婿。哀死宁生,父母之心彼此所同。不图中间乃生误会,然此误会久之自释。故维初十日晚过津,亦遂不复相诣,留为异日相见之地,言之惘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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