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现在这种做法造成了多重后果,有的民众就转移信仰,民众是需要有信仰的,不信这个,就转信别的,这样就会使宗教的生态失衡。所以这个是和我们弘扬传统文化相违背的。另外一条,佛、道教这些寺庙发挥它们作用的时候,更重要的是应该发挥它们的人文作用、精神作用,而不是经济作用。 楼宇烈: 这个事件, 看来好像就是一个经营权、名称权的问题,实际上它涉及我们国家的一些根本文化战略,甚至于根本的佛教脉络问题。我们应该搞清楚,全国的山河都应该是全民的,不应该拿全民的资产去为一个地区、局部的民众谋福利。更严重的问题,我们现在把宗教信仰的场所都变成了旅游景点,这个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来中国的宗教就缺乏一种神圣性,现在就更没有神圣性了。不仅侵蚀了宗教信众的感情,甚至宗教也会被腐蚀。宗教场所不应该变成一个旅游景点,它有旅游景点的功能,但是不能够变成旅游景点来进行旅游产业的操作,这些界限如果不划清的话,结果就是践踏传统,腐蚀文化,误导民众。
张新鹰: 这件事情反映出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佛教在商品经济的大潮当中,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面,面临一个什么样的前景?今后应怎么应对?我个人觉得,如果以少林寺为例的话,被推到被股份制、被上市的风口浪尖、,不能完全、指责地方政府,或者是商业界。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一些内省?考虑为什么少林寺会成为这样一个商业资源,再进一步地考虑,我们佛教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当中,究竟是一个什么形象?而少林寺在塑造当今中国佛教社会形象中起了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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