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走出国门,一旦走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回来,政府拒绝他们回归,并且对其在异国他乡的遭遇与生存状况漠不关心。
1603年,西班牙人在菲律宾,屠杀华人侨民两万,过后他们又担心,明政府会兴兵问罪,因为按照他们的常识,政府没有理由不保护他的人民,于是西班牙人修书福建抚臣道歉。一年以后,皇帝才降下诏书来,让福建抚臣过问此事,又过了一年,福建抚臣的檄文才发出,先谴责西班牙人无故伤害中国商民,要求他们释放华人,退还财物,同时一再表明政府的态度:商贾是贱民,华侨多无赖,皇恩浩荡,大国仁义,决不会为一些贱民兴兵动革……依大明政府的思维,为一些国民境外的死伤而动武是不可思议的。
中国政府开始知道保护侨民最早也只能追溯到晚清最后的时光,光绪十九年,在薛福臣的建议下,政府废除海禁政策,颁布新条例:“良善商民无论在洋久暂,婚娶生息,一概准由出使大臣或领事馆给予护照,任其回国谋生,置业与内地人民一律看待,并听其随时经商出洋。”说句不客气的,清政府这个时候,也仅是把明政府眼中的“无赖”商贾和“贱民”华侨从理论上改作了“良善商民”而已,真正的保护依然谈不上。梳理了这个文化与政治背景,我们才能明白,马嘉理事件、能方济事件,对英国政府和德国政府来讲,它根本就是战争的理由,但在明清政府眼里,当然就只能是借口啦!
对于外国发动的战争,当然可以愤怒,但愤怒只是一个态度问题。更重要的问题应该是对于历史的全方位认识。比如圆明园被烧的原因,清政府自己都承认,乃是政府官员失信于洋人所致。实际上政府失信,只不过需要替罪羊而已。慈禧政变成功后,就把失信于洋人的屎盆子扣到了肃顺等顾命大臣身上。还有,教材在描述圆明园被烧的时候,一般要附上雨果那段尽人皆知的话,愤怒地斥骂法国是强盗。这种怒骂对我们来讲,似乎是一种安慰。不过,反过来看,则让人不舒服,一个法国作家骂自己的政府为强盗,又没有被政府视作“法奸”。
再举个例子,洋务运动时期,一提起我们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领土同整个欧洲的面积差不多大,人们备感自豪。说穿了,这是国人的一种定性思维。其实,大一统,中央集权,多民族国家,更多的是一种帝王思维。大一统,天下和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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