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约稿致酬的办法,使他有固定收入。约请他编写师范和高中所用《哲学纲要》等教科书,并为《东方杂志》撰写论文及杂记。每月致编译费200元、调查费100元,共计300元。现在留存商务印书馆张元济1923年7月16日给蔡元培信的手迹:“兹送呈全年薪水计银2400元。又敝公司遏有研究之问题及调查这事项、拟求我公担任顾问,亦荷俯允,兹将全年薪水1200元一并送呈,统稗察入。”蔡元培在欧洲期间,又撰写了《中国之文艺中兴》和《简易哲学纲要》等当时比较有影响的著作。
1926年2月蔡元培由欧洲回到上海。1927年4月27日,蔡元培被任命为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他仿效法兰西教育行政制度,和李石曾[注: 李石曾(1881-1973)原名李煜瀛,字石僧,笔名真民,真石增,晚年自号扩武,高阳人。他是国民党四大元老之一,早年曾发起和组织赴法勤工俭学运动,为中法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贡献。]等提议组织中华民国大学院为最高学术行政机构[注: 行政机构正文 见行政机关。配图相关连接-xingzhengjigou]。6月1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通过了他们的提案。6月17日,国民政府任命蔡元培为大学院院长。蔡元培上任后,就提出新的教育方针:“教育科学化、劳动化、艺术化。”
大学院把这一项任务作为发展中国新教育的指导方针,把科学教育提到首位,并首次提出“知识分子劳动化”的教育原则;同时贯彻了蔡元培早就呼吁的“以美育(艺术化)代宗教”的独创思想。大学院还特别聘任了一批博学多才人[注: 才人指的是中国古代宫廷女官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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