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的本质,是完全一致的,即他们全都是从维护统治者的“礼乐”制度的意义上出发的,在这个意义上,孔孟是维护“礼乐”的儒家,荀韩同样是维护“礼乐”的儒家,而且韩非子的“法家”是严格的“刑法家”,而根本就不是具有全民(平等)意义上的“民法家”,尤其在“刑不上大夫[注: 上大夫,先秦官名,战国诸侯国中的爵位分为卿、大夫、士三级,大夫比卿低一等。大夫是一种官职,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大夫”是最高一级的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潜规则的意义上,中国古代所谓的“法家”实际上不过是撕破了儒家的欺骗性的面纱的更加露骨地扼杀人性的古代“法西斯[注: 法西斯(英语:fascism;德语:Faschismus)是一种国家民族主义的政治运动。类似的政治运动,包含了纳粹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蔓延整个欧洲。]”而已。
两千多年来中国人的“行”为什么“化”不起来?答案很简单,中国人迄今为止都没有真正形成社会整体的“法治”,而且中国人不仅形不成“法治”,更产生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和“法律”。为什么?因为中国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上的“人人平等”的精神的追求。造成这所有一切的最根本的渊源在哪里?还是在孔丘的儒家那里呀。孔丘的“礼乐”的“天命论”、“宗法论”、“血统论”、“人治论”是杜绝中国“社会”形成的“铜墙铁壁”,更是杜绝中国政治“法治”的“铜墙铁壁”。孔丘的“人治论”的名言是什么?是“畏天命,畏大人[注: 大人是旧时称地位高的官长。-daren],畏圣人之言。”是“非礼勿动”,是“君君臣[注: 君臣 拼音: 解释: 1.君主与臣下。 2.中医方剂中的主药与辅药。 3.指主食和副食。-junchen]臣父父子子”,是“亲亲尊尊”,是中国人之中的永远的“君子”和“小人”的划定成分。在孔儒的全部“字典”之中,根本就没有“法治”的任何的意义和价值。一位叫秋风的自称“自由主义者”的先生,居然要从孔丘及其儒家的“经典”之中去寻找“宪政主义的源和流”,我看他真是大白天就见了“鬼”了,如果不是文化白痴,那就只能是文化骗子。
因为第三,中国人的“思”根本就没有真正“化”起来。
人类“思”化的前提是什么?是发现人类“思维”的规律,最重要的即是发现人类认识所有一切的“思”的“道”,用今天的话来说,即是发现一切“思”的逻辑。没有逻辑的发现,即是没有“思”起来的最根本的原因。一个丧失了发现逻辑的能力的民族,根本就不应该自称作“人”。为什么?这首先要问:“人”是什么?我的回答:“人”是宇宙之间惟一具有“智慧”的物种呀,而这个物种的最本质的属性,即是他们具有认识自己、认识环境、认识所有一切的“智慧”的能力呀,而“智慧”的核心,即是“思”之“道”,也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关于所有一切——宇宙、物质、生命、人类的“逻辑”呀!而从人的角度来说,即是人类的思维的逻辑。
在中国的古代,几乎只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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