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减小改革阻力。
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需要对现有利益格局进行调整,否则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另一方面,教育利益相关者合理合法的既得利益得不到尊重和保护,资源配置机制的完善缺乏群众基础,也将使调整和改革寸步难行。为此,有必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平衡教育利益相关者各方面的利益和诉求。既要尊重既得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又要敢于打破既有利益格局,进行改革探索。客观地说,二者之间难免存在矛盾,这就需要通过公共教育政策的引导,处理好存量资源和增量资源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实行增量改革或以适当方式建立补偿机制,保障教育利益相关者合理合法的利益;而对于阻碍教育科学发展、有悖于教育公平和提升质量的不合理、不合法的利益,则应该坚决调整或取缔。
完善监督考评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是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变革,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由于教育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周期长、环节多等特点,只有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监督机制,相关政策措施才能落到实处。为确保责任落实,需要将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的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建立监督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尤其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加强教育立法工作和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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