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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中晚期子家著作中的“亡国”义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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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2-16 9:40:5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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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引自张心澂《伪书通考》,上海书店1998年影印本,839页。),此书是在吕不韦去世之后才逐渐成型的这样的认识。那么,这一认识是否能够成立呢?《史记·吕不韦列传》对《吕氏春秋》成书经过的记载是否真的错了呢?(注:《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吕氏春秋》是在秦王政[注: 秦王政》,是由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廖向红执导的话剧。将于2009年7月6日至19日在中央戏剧学院实验剧场进行首轮商业演出。]初年,吕不韦贵为仲父之时招集宾客编成。)
一些治《吕氏春秋》的学者并不认为《安死》这句话“含有吕不韦死后之事”。他们从探求“亡”字在先秦、秦汉时的用法入手,广泛考察诸子著作中谈论“亡国”、“国亡”的文句。考察结果表明,在诸子语文中,“亡国”一词,含有远比“某国被灭亡”这种事实陈述要广泛、深刻得多的意蕴。
洪家义注意到,诸子著作中的“亡国”有时并不是指某国灭亡。如《淮南子·说林》云“骊戎以美女亡其国”,这说的是晋国历史上的骊姬之乱。晋献公[注: 晋献公(?-前651年):姬姓,晋氏,名诡诸。春秋时代的晋国君主。 曲沃武公之子。因其父活捉戎狄首领诡诸而得名。即位后用士蒍之计,尽灭曲沃桓公、庄伯子孙,巩固君位。]娶二骊姬,后来引起国家混乱,但晋国并未从此灭亡。洪先生因此认为《安死》这里的“亡”只能解释为“混乱”[3]。
《韩非子·有度》有一段话,涉及到的问题与《吕氏春秋·安死》此语相似。其文为: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注: 齐桓公(?-前643年10月7日)春秋时代齐国第十五位国君,姜姓,名小白。齐僖公的儿子、齐襄公的弟弟。春秋五霸之首。齐襄公和齐君无知相继死于内乱后,小白与公子纠争位成功,即国君位为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僖王攻赵救燕,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僖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僖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
文中说荆、齐、燕、魏“今皆亡国者”,而四国被秦攻灭,事在韩非去世之后,因而一些学人据此提出《有度》篇不是韩非所作。不过,此篇又提及:“(荆)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僖死而魏以亡”。而历史上,这四个国家虽然在上述四君去世之后一度陷入混乱,却并未因此亡国,这是无论韩非,抑或后于他的学人都必然清楚的事实。因此,这几个“亡”字是否可作“灭亡”解,是有问题的。
陈奇猷先生兼治《吕氏春秋》与《韩非子》,他在比较了《吕氏春秋·安死》与《韩非子·有度》这两段话之后,有了新的发现:“韩子以国家之大权旁落为亡。《孤愤》云:‘人所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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