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于《春秋·桓公三年》所载“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这一条史料,《春秋》是从历史记录的角度,作了事实描述;《公羊传》、《穀梁传》则从阐发“微言大义”的角度,对这一历史事件加以铺陈,肯定齐、卫双方的诚信行为,作了价值判断;荀子接过《公羊传》、《穀梁传》的立场,综合各家思想后,进行了哲学化概括。这样,荀子用时代主题意识超越了门派家法观念,对儒家的《春秋》思想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发展,促进了儒家《春秋》的经典化。
《春秋》理论属性的丰富与发展
荀子在采摭与运用儒家《春秋》相关内[注: (一)古代在陕西建都的王朝,通称函谷关或潼关以西王畿附近叫“关内”。 (二) 明清称山海关以西地区为“关内”。又,今四川省康定县以东地区亦称为“关内”。]容的过程中,对孔子[注: 孔子 (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市东南)人。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所重视的“《春秋》之义”进行了丰富与发展,进一步概括为“《春秋》之微”。这样就在孔子《春秋》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春秋》表达“微言大义”的基本特征。这就从理论上增强了《春秋》作为儒家经典的属性。
《孟子·离娄下》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則丘窃取之矣’。”在这里,以“齐桓、晋文之事”为例,孟子在继承孔子思想的基础上,从两个层次上对儒家《春秋》思想所达到的深度进行了阐发:其一,从一般事件角度进行历史记录,以备后世[注: 简介阿拉伯文Ahirat的意译。伊斯兰教信奉的在现实世界毁灭后永存的彼岸世界。 宗教意义 “信后世”是伊斯兰教六大信仰之一。]参考;其二,借孔子的名义进行褒贬,作价值判断。这是孟子所理解的儒家《春秋》思想达到的两个层次。荀子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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