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深入分析,把《春秋》纳入到儒家六经体系中参照、对比,提出了“《春秋》之微”的哲学命题。正如《荀子·儒效》所谓:“《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这是在以褒贬为特点的价值判断的基础上,赋予《春秋》以哲理意蕴的第三个层次。荀子用“《春秋》之微”把“《春秋》之义”提升到了哲理层面的高度,这无疑增强了《春秋》作为儒家经典的理论深度。
关于荀子所提出的“《春秋》之微”实际效果,我们可以从《荀子》一书对儒家春秋五霸[注: 简介 从公元前770年到前476年,历史上称为春秋时代。在这二百九十多年间,社会风雷激荡,可春秋五霸以说是烽烟四起,战火连天。]观的处理上加以分析。《荀子·仲尼》:“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诚可羞称也。”这段议论表明,在荀子以前儒家学者只是委婉地以“羞称”的方式表达了对以齐桓公[注: 齐桓公(?-前643年10月7日)春秋时代齐国第十五位国君,姜姓,名小白。齐僖公的儿子、齐襄公的弟弟。春秋五霸之首。齐襄公和齐君无知相继死于内乱后,小白与公子纠争位成功,即国君位为齐桓公。]为代表的所谓“五霸”事业的否定。这是典型的孔子式的、点到为止的价值判断。然而,荀子则直言不讳地表明“彼诚可羞称也”。这样,荀子就把孔子赋予春秋五霸的“(暗含褒贬)的微言大义”以阐幽发微的方式明确揭示出来。这说明荀子的“《春秋》之微”在对孔子“《春秋》之义”进行理论提升的同时,也具有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荀子在“采摭《春秋》之文以著书”的过程中,按照孔子提倡的“《春秋》之义”对各家《春秋》学说加以取舍与应用,既避免了各家“众说异辞”的现象,用时代主题意识超越了狭隘的门派家法观念,在确认了《春秋》的经典地位的同时,也在实践中对“《春秋》义法”进行了哲学概括,提出了“《春秋》之微”的命题,增强了《春秋》作为儒家经典的理论属性。此后,荀子通过自己的讲学,使自己结合时代特点所发展、丰富的《春秋》思想得以广泛传播,进一步推进了《春秋》成为儒家经典的进程,为汉以后“《春秋》三传”先后成为儒家经典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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