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严重干扰了文物流通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迫切要求政府加强监管。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文物局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着手制定有关严格监管文物拍卖企业、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文件,修订《文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表示,关于文物制假售假问题,相关部门将严格审批文物复制企业与单位,并对制作和销售环节加强监管。
针对上述问题,专家具体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监[注: 汉时官名 汉时,乌孙贵官有大监二人,位次于相、大禄、左右大将、侯、大将、都尉之下。见《汉书·西域传下》。 北魏女官官名 掌宫内诸事,次于内司,与作司、女侍中同相当于外廷二品官。]管力度,整治文物流通秩序;健全拍卖行业规章制度,加强对鉴定人员资质认证的管理,推进拍卖行业和文物鉴定领域的职业道德建设;严禁国家文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商业[注: 是一种有组织的为顾客提供所需的物品或服务的一种经营性行为。商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是指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而狭义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营利性事业。]性鉴定,严禁文博单位退休人员到文物拍卖企业任职。
实际上,造成乱象的原因,既有监管不力的因素,也有制度层面的缺陷。根据文物保护法、拍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文物市场实施监管。不过尴尬的是,工商部[注: 工商部,官职名。工商部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北洋政府始设。主管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设总务厅与工务、商务、矿务三司。]门的执法人员却并不懂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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