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古代文学 >> 正文
楚簡《恆先》“詳宜利巧…
楚簡《周易》校釋記(二…
楚簡《周易》校釋記(一…
楚簡《魯邦大旱》“重命…
《離騷》“三后”即新蔡…
楚簡《仲弓》篇與《論語…
楚簡《恆先》“祥義利巧…
楚簡《昭王與龔之脽》補…
楚簡佚詩《交交鳴█》劄…
最新热门    
 
楚簡〈緇衣〉與〈語叢四〉「弼」字小議

时间:2009-8-8 16:57:56  来源:不详
弗/力]」、「[弓+弓+矢]」等形(李圃先生《異體字字典》頁669)。參考唐蘭先生之言以視之,我們認為「弼」字之諸異體字所從「弓」、「[弓+弓]」當表所弛之弓或弛弓後護弓的模具;諸所從之「(攻-工)(通又,手)」、「力」當表弛弓之「手」、弛弓所施之「力」。從「(攻-工)」不從「又」、「手」者,其「(攻-工)」偏旁可能兼表字音;諸所從之「[一/(田@人)]」,當表用來保護弓體所綑上的竹席;諸所從之「弗」,于省吾先生云:「李孝定《集釋》二七二一承段玉裁揉箭之說,謂『弗』象:『矯箭使直之形』……[己]為繒繳……矯榦使直皆謂之『弗』,不必是箭(《甲骨文字詁林》頁3458)。」「弼」字之諸異體字之從「弗」者,「弗」當表「綑束(竹席)」意,亦可能兼表字音(不過我們也不排「弗」是「[弓+弓]」之訛寫的這一個可能)。

以「弼」之諸異體之造字本義視郭店「{[呂/(田@人)]+(攻-工)}」、上博「{[一/(田@人)+(攻-工)]/車}」,三方皆同從「[一/(田@人)]」、「(攻-工)」,而楚簡〈緇衣〉此二字左上所從之二「口」,我們疑懷它和「弼」之諸異體所從「弗」偏旁異曲同工,表「綑束(竹席)」意。視此,郭店、上博此字可能並為「弼」字之異體。上博「{[一/(田@人)+(攻-工)]/車}」加一「車」形,說明了「{[一/(田@人)+(攻-工)]/車}」也可是車馬器。這正符合了曾侯乙墓簡1正、簡18、簡26文中以「弼」為車馬器之一種的這一形象。

那麼,我們若將楚簡〈緇衣〉、〈語叢四〉此字釋作「弼」,各篇文義是否無礙?

一、楚簡〈緇衣〉

  與楚簡〈緇衣〉「苟有車,必見其弼」對應之句作「苟有衣,必見其敝」。「弼」古屬並紐物部,「敝」古屬並紐月部,兩字聲同而韻旁轉,互為韻腳。連同下兩複句押韻的句尾「聲」、「成」觀之,楚簡〈緇衣〉此章前半部剛好是兩組押韻的騑文複句。故本文從字形上著手,析定「{[呂/(田@人)]+(攻-工)}」、「{[一/(田@人)+(攻-工)]/車}」為「弼」,應無問題。楚簡〈緇衣〉此段簡文「苟有車,必見其弼,苟有衣,必見其敝,人苟有言,必聞其聲,苟有行必」見其成」(與本文討論無關者採寬式隸定)也可合理通讀作:「如果有車,必見車上護弓的蕈弼;如果著衣,必見衣前扞蔽的帗巾;人如果講話,聲音必為人所聽聞;如果作事,成績必為人所察見。」

二、郭店〈語叢四〉

  釋「{[呂/(田@人)]+(攻-工)}」作「弼」,則《郭店.語叢四》簡10-11「車{[呂/(田@人)]+(攻-工)}之[(草-早)/必/土][酉+有],不見江湖之水;匹婦愚夫,不知其鄉之小人、君子」(與本文討論無關者採寬式隸定)段又該作何解?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得先逐字逐句的梳理《郭店.語叢四》此處簡文。

「{[呂/(田@人)]+(攻-工)}」,早先劉信芳先生和陳偉先生都讀作「轍」;「[(草-早)/必/土][酉+有]」,劉先生讀作「鮅鮪」(〈郭店簡《語叢》文字試解〉,《簡帛研究2001》頁205),陳先生則讀為「鮒鰍」(《郭店竹書別釋》頁235-236)。劉、陳兩先生破讀雖稍異,但他們都想將《郭店.語叢四》此句與《莊子.外物》「車轍之鮒魚」拉上關係。

審與《郭店.語叢四》「車{[呂/(田@人)]+(攻-工)}之[(草-早)/必/土][酉+有],不見江湖之水」相對應之下半段作「匹婦愚夫,不知其鄉之小人、君子」。用修辭學的方法來分析此複句,前一組句子應為「喻體」,後一組句子當為「本體」。如此我們知道「車{[呂/(田@人)]+(攻-工)}之[(草-早)/必/土][酉+有]」應與「匹婦愚夫」涵意相當-都表「見識受到限制」義。那麼「車{[呂/(田@人)]+(攻-工)}之[(草-早)/必/土][酉+有]」,是否如劉、陳兩位先生言,與《莊子.外物》「車轍之鮒魚」有關呢?為求論述方便起見,我們先將《莊子.外物》相關原文節錄如下:

莊周忿然作色曰:「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中,有鮒魚焉。周問之曰:『鮒魚來!子何為者邪?』對曰:『我,東海之波臣也。君豈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唐.陳玄英疏:「波浪小臣,困於車轍」)周曰:『諾。我且南遊吳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鮒魚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與,我所處。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

仔細的閱讀完《莊子.外物》此段後,我們明顯知道「鮒魚」受限於「車轍」這個狹小空間,並非自然界的常態,是偶然落難-車轍縱然積水,然其乍乾乍潤、車乍來乍往,自然常態上無法生魚、活魚。

從修辭學的角度上來看,用受限、受困於「車轍」的「鮒魚」這個自然界的非常態當「喻體」,來譬喻受限於「鄉野」之「匹婦愚夫」的這個,社會常態「本體」,實在令人匪疑所思。《郭店.語叢四》的作者若真的要從《莊子》裡找表「見識受到限制」的「喻體」,他大可找其他如「井底之蛙」之類合情合理的寓言,《郭店.語叢四》的作者何必棄合理而則不合理?是以我們懷疑簡文「

{[呂/(田@人)]+(攻-工)}」不當讀作「轍」、「[(草-早)/必/土][酉+有]」也不當讀作「鮅鮪」、「鮒鰍」。

顏世鉉先生最近認為「[(草-早)/必/土][酉+有]」可能讀為「閉宥」或「密宥」,有拘宥之意(〈幾條周家臺秦簡「祝由方」的討論〉,「中國南方文明」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3年12月19-20日,頁11)。這個說法給了我們一些靈感,結合本文前述考釋「弼」字的申說,我們在此把《郭店.語叢四》「車{[呂/(田@人)]+(攻-工)}之[(草-早)/必/土][酉+有]」釋作「車弼之蔽宥」,而「弼」有可能讀作「轒」。「弼」字古屬並紐物部,「轒」字從「賁」,古屬並紐文部,聲同而韻對轉,可通。「轒」,《說文》:「淮陽名車穹隆為轒」,段玉裁注:「車穹隆即車蓋弓也」。古車蓋如今雨傘,頂篷呈穹隆狀,稱為車蓋;其骨架形曲如弓,叫蓋弓。《孫子.謀攻》:「修櫓轒轀」,杜牧注:「轒轀,四輪車。排大木為之,上蒙以生牛皮,下可容十人……」。要之「轒」之概意為車之遮蔽物。

準此,《郭店.語叢四》簡10-11「車轒之蔽宥,不見江湖之水;匹婦愚夫,不知其鄉之小人、君子」可理解作「(駕者)受到車轒的遮蔽,看不到車外的江湖景色;村夫村婦(終其身都生活在鄉下)沒見過什麼世面,分辨不出誰是鄉中的小人、君子」,十分通順。

至於白於藍先生以為楚簡此組字可能從「呂」得聲而讀之作「禦」。雖然讀「{[呂/(田@人)]+(攻-工)}」、「{[一/(田@人)+(攻-工)]/車}」作禦,在楚簡〈緇衣〉裡講得通,但若將之置於〈語叢四〉相關簡文中,則文義有礙,待商。

上一页  [1] [2] [3]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