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重新編排之後,全文的敍事脈絡非常清晰,可以大致概括如下:堯以前古帝王政事—→堯由賤而為天子—→舜賢,堯讓舜—→舜時政事,包括司工禹治水、農官后稷治農事、理官臯陶治獄訟、樂正質作樂等—→舜讓禹—→禹時政事及製作—→禹讓臯陶、益,啓攻益得帝位傳至桀—→桀驕泰—→湯攻桀,天下亂—→伊尹為湯之佐,天下得治,湯終王天下—→湯傳至紂,紂德昏亂—→九邦叛、文王佐紂之事—→武王即位、伐紂。
《容成氏》裏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還非常之多,希望我們對竹簡的重新編連能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一個比較可靠的基礎。
本文寫作過程中,與董珊討論,獲益甚多,謹誌謝忱。
[i] 以上三簡原書亦連讀,係講述“堯”之前的上古帝王。
[ii] “
□氏之有天下”,“氏”前一字圖版上已看不清楚,原釋為“湯”,不可信。“
□氏之有天下”與簡1“[尊]盧氏……壚畢(从辵)氏之有天下也”相類,而與後文内容不諧,故提前至此。但它上與第3簡、下與第4簡是否緊接都不能肯定,有可能連讀,也有可能中間尚有缺簡,暫時分開釋寫。殘去的“□□氏”或是在“堯”之前的上古帝王的最後一個,其後的帝王即是堯。
[iii] 以上講堯以前的古帝王,下面開始講堯。
[iv] 此簡跟下面一簡可能緊接,也可能中間尚有缺簡。
[v] 簡10與簡11從内容看中間不容有缺簡,故連讀。
[vi] 上文簡6、7言“方百里之中”的人民立堯以爲天子,接下來講堯德及於天下,天下之人立之為天子,又言堯欲讓賢而不得,於是“天下之人,以堯爲善興賢,而卒立之”。“卒立之”即最終還是立之為天子、(在他讓位之前)始終以之為天子。雖然簡7、簡9、簡12三次講到堯為天子,但是其意思是一層層遞進的,並不能證明以上這些竹簡不能放在一起。
[vii] “昔”與“舜”之間空有一個字的位置,疑此處本當有“者”字。
[viii] 原以簡7、簡8相次,則簡8開頭的“於是乎始語堯天地人民之道”,主語不明。下文云“與之言禮,悅敀而不逆”,上博簡《子羔》篇第5簡正面云“堯之取舜也,從諸艸茅之中,與之言禮,悅尃
”,“ 悅尃”即此處簡文的“悅敀”,也可證明我們此處編連的正確性。
[ix] “堯乃老,視不明”參照後文簡17“舜乃老,視不明,聽不聰”補。第12簡上端殘去約20字,補出“堯乃老,視不明”6字後,還有約14字的位置容納簡8末尾“堯”字下要接的簡文。因此簡8與簡12之間從内容看不大可能還有缺簡,故連讀。
[x] “堯有子九人,不以其子為後,見舜之賢也,而欲以爲後。舜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不得已,然後敢受之。舜聽政三年”,與後文簡17、18“舜有子七人,不以其子爲後,見禹之賢也,而欲以爲後。禹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不得已,然後敢受之。禹聽政三年”類同。 簡33、34“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爲後,見臯陶之賢也,而欲以爲後。臯陶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遂稱疾不出而死”,亦可參考。此簡上半殘,補出“舜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不得已,然後敢受之”共18字,參考相鄰的整簡如第21簡,其上半適可容納18字。
[xi] “乃立禹以爲司工。禹既已受命”,與後文簡28“乃立后稷以爲
。后稷既已受命”、簡29“乃立臯陶以爲李。臯陶既已受命”、簡30“乃立貭以爲樂正。貭既受命”、簡37“乃立伊尹以爲佐。伊尹既已受命”類同,從而知簡23與簡15之必連。以下講大禹受命治水之事。
[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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