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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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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21 12:14:3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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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检测项目标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指定检验标准依据,各食品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项目均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四)统一汇总检测结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把“条”(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 (五)统一信息报告和发布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并视情向社会发布,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对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要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将检验检测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中监测预警专版上发布,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实现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对社会公开发布。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检验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效的食品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按时完成上级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食品检验检测合力,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成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家指导组,对全市的检测计划和检测工作进行论证、指导。同时,要制定详细的考评办法,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与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的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检测质量,逐步建立快速、科学、合理、有效的检验检测方法,确保食品安全的监管取得实效,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为我市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七、本实施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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