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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蒋经国上海打虎期间的一件大案

时间:2009-10-9 10:43:44  来源:《世纪》 2009年第2期蒋经国来上海“打虎”,却用“打虎”
是花多少钱,而是钱往哪里送?你能把钱送到蒋经国的手里吗?他又会收你的吗?第三,林王公司的案子,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应该说后果很严重。要知道,现在是以王春哲一人之力和政府的《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去对抗,跟蒋经国去较量啊!但是,即使这样,在没有宣判之前,我们仍然要竭尽全力,帮他渡过这一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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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预定要判王春哲死刑

我们对自己的父亲当然了解,他历来做事既精细又严谨,且从不二诺。为了使案情明白无误和弄清楚细节,他不仅亲自到监狱会见过王春哲本人,听取当事人的亲口陈述和要求,回来后又反复研究,而且用心撰写状纸,字斟句酌,数易其稿,务使完善(当时为了争取时间,父亲命我誊写过状纸,然后送去打印,故我至今不忘);并且走访资深的法律界前辈,向他们请教,以期集思广益。我还清楚记得,那时候父亲在林王公司的一位职员的陪同下,曾经到南京去过,逗留了两天,目的是拜访某位高官,请他向蒋经国缓颊(我听父亲说过,林王公司的后台是立法院院长孙科),至于他们到南京请托哪一位?效果如何?父亲始终讳莫如深,从未透露过。

“王春哲案”是当时上海有名的触犯《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经济大案之一,是由上海市特种刑事法庭(简称特刑庭)审理的,故受到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开庭那天,《申报》、《新闻日报》等各大报纸都派记者进行采访,并在报上作了文字报道。我是“少年不识愁滋味”,把报纸上有关父亲作为辩护律师如何陈词答辩的几句话反复看了又看,心里有些莫名的自豪,并且还想让父亲给我谈谈经过,可是从法院出庭回家的父亲一脸凝重,甚至连家人都不愿多答理。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的父亲正窝着一肚子的火,因为特刑庭既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正常的审判,甚至法官在庭上还多次粗暴地打断被告和律师的正常答辩,就像走过场似的,整个过程进行得很快,显然是为了早早结束。面对这些凌驾于上的特刑庭法官,父亲除了依法陈述外,也只能徒呼奈何了。

9月24日上午,第二审就定谳宣判了,而且是最严厉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连上诉的机会也被剥夺了。当天上午就在上海市监狱外刑场执行了,那年王春哲36岁。从逮捕到处决,前后只有二十多天,不可谓不快速。

堂堂上海市长被经济督导员架空

王春哲被枪毙后,他的案子基本已经结束,可是父亲却很长一段时间仍然闷闷不乐,显然,他对这件案子投入得太深了。母亲为了排解他的情绪,就主动和他谈王春哲的案子。父亲说:“我初时没有想到王春哲会被判死刑,以他的罪行来衡量,我估计大概判他十年徒刑就差不多了;或者以‘扬子公司案’后来结局相比照,也有可能被关一段时间就会放出来的。”父亲又说:“我在法庭上说的(辩护词):‘①王春哲的林王公司套购黄金美钞,进行投机买卖,的确扰乱了金融秩序,但是在金圆券急剧贬值的时候,作为资本家,在谋求资本利益最大化的时候,采取趋利避害的手段,也是正常的选择;②林王公司套购黄金美元,大部发生在《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颁布之前,而《处分令》颁布后基本上已经停止;③王春哲作为林王公司的法人,罪无可逭,应予惩戒,但是根据以上两点,本着教育的目的,请法庭上在量刑时予以从宽……’我还未说完,审判长就把我的话打断,不让我说下去了,显然,我的话不合审判长的口味,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他们在幕后已经预定了要判王春哲死刑;也就是说蒋经国已经对特刑庭下了判王春哲的死刑令,特刑庭的法官唯他马首是瞻,对来头这样大的、直达天听的经济督导员,又岂敢稍有违抗?”

父亲越说越激动,为了让他一吐连日来郁结在心头的积愤,母亲没有打断他的话,而我在一旁也听得津津有味。

他说:“国民党历来标榜司法独立,不干预审判的,而蒋经国是‘钦差大臣’,在‘打虎’运动中他一锤定音,他要抓谁就抓谁,抓了人之后再去找证据,要杀哪个人也是他说了算。而且他撇开上海的政府搞他的经济整顿,无视上海市政府的存在,所以吴国桢十分不满,因为堂堂一市之长被他这个经济督导员架空了。这样的政府又怎么会不失败呢!”

父亲说的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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