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对已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发掘程序科学、符合操作流程,发掘成果又具有比较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考古成果,就符合发布标准了。”
“有初步结论的考古成果就可以发布,如果说仓促,明知有成果都捂住不报,难道不比引起质疑更尴尬吗?”他感叹。
近年来各地陆续号称有重大成果发布,是否存在让公众难以甄别成果真假的乱象?他指出,此次曹操高陵的考古成果发布,是由国家文物局邀请河南省文物局专家到北京发布的。“国家文物局是行政部门,而考古发现是科学行为,不适合由国家文物局来公开发布,所以一般都是根据专家论断来发布。”高蒙河坦言,目前我国还未有很健全的考古成果发布制度,比如什么机构有权利发布考古成果,到什么阶段可以发布,一般都是针对具体的考古成果指定规则。
“不过,考古界业内自己的行规,实际上省级和省会以下单位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本来就不多,自然就没有发布的可能。因此,我认为只要是以省级单位公布的考古成果,还是值得信任的。没有特殊允许,个人是不能向公众发布考古成果的。”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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