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是铁路修建等提前进行文物勘测的国家大型工程,考古专家进行抢救的时间也非常紧张。
施工现场的情形常常是,一边是施工队,一边是考古发掘队。任务紧迫,抢救性发掘往往较为粗放,从保护的数量和质量上都不理想。
“重要的是把文物评估放到环境评估一样的地位上来。”赵一新、蒋乐平等考古学家一致认为。不论是房地产开发建设,还是大型基建项目,都需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如果要求开发商在土地审批之前必须拿到文物部门勘测通过的公章,进行类似“环评”的“文评”,文物保护的执行力度才能得到明显增强。
但是,这种设想却遭到了多数施工部门的反对。浙江一家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经理说:“考古的费用要纳入开发商成本,这个还是小事。如果勘测出文物,整个工程可能就因此被叫停。现在房地产开发都是约定交房日期的,谁赔得起这个时间?我们能耽误,消费者还不愿意耽误呢!”
有关专家指出,这种“唯经济论”的思想必将对我国的文物保护造成极大的伤害。无论从国际惯例还是从我们自身需要的角度来看,必须用强硬的手段彻底解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珍贵文物的破坏,而这需要国家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并需要在立法上进行严格限制。希望“文保的春天”不要来得太晚,别再让记载着民族文明“密码”的珍贵文物在推土机面前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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