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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前,西藏社会的大变革时代到来。曾与地方政府、寺庙并称三大领主的贵族阶层,在农奴制社会的民主改革中,渐渐变化。旨在废除封建特权和剥削、实现人人平等的民主改革,让贵族制度无所依附。
旧贵族们渐渐远去,他们的子孙在巨变中开始了凡俗人生。
模糊的贵族源流
霍康家不仅有着特殊的蒙古祖先,它还是西藏少数拥有详细谱系的大家族。
西藏的贵族制度发端于五世达赖,他在蒙古人的帮助下取得了西藏宗教领袖的地位。达赖喇嘛任用他信任的僧人担任政府职位,发展为僧官系统,对西藏的最高统治者拥有特殊的影响力;然后按照世俗行政系统的架构,建立了俗官系统。
僧俗官员系统彼此独立。在1793年确立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噶厦中,有4名三品官员:噶伦。他们地位平等,重大事项投票决定。噶厦在大多数时候由3名俗官和1名僧官组成,有一段时间曾全部是俗官,也一度扩充到4俗1僧5人。
一个贵族世家,首先是一个俗官家庭,因为他们必须贡献一名男性成员到政府任职。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并不算庞大的贵族系统中,由6个“亚”家族、5个“第本”家族和若干“米扎”家族以及小贵族组成。
“亚”是从七世达赖开始的历代达赖喇嘛家族。他们因诞生了达赖喇嘛而享有尊荣。而之所以只有6个“亚”,是因为九世达赖年幼病亡没有形成,而八世达赖和十二世达赖的“亚”最终合并,这就是前文中提到的拉鲁家族的故事。
一个家族有人担任过噶伦后,又不是“亚”,就被称做“米扎”。到最后噶厦覆灭时,一共有37个家族获得过这个职位。霍康.强巴旦达告诉我们,他的祖先在1765年和1790年成为噶伦。像这样获得过2次及以上噶伦职位的家族一共有14个,他们是那个时代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主角。
“第本”即“第本米扎”,从名称上看属于特殊的米扎家族,但是定义常常比较模糊。他们中拉嘉日家族,从来没有担任过噶伦,而是在山南拉嘉日地区享有高度自治。除了后文中特别讲到的“帕拉”,其他4个第本家族,都宣称与古藏王存在某种关系。
这些吐蕃时代的故事充满神话色彩。比如第本贵族“吞巴”——自称是松赞干布的首席大臣、藏文字的创始人吞米·桑布扎的后裔。但从来没人能说清楚他们的历史传承。
在霍康.强巴旦达看来,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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