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美好,主要的表现方面,是看那些最普通的劳苦大众的生活怎样、在国家的地位怎样以及统治集团在制定政策时是否注意到劳苦大众。
我们不能不动容的是,唐太宗时期,最高的统治集团从唐太宗本人开始,很注意老百姓的生活,很注意他的政策是否能得到百姓的拥护。在碰到问题时主要从自身寻找原因,而不是把责任归到百姓身上。
比如事情做错了,不会把责任归于百姓,而是先从自身寻找原因。唐太宗曾和大臣讨论一个问题:现在社会治安很差、犯罪的人很多,如何控制犯罪呢?这是朝廷要考虑的问题,有人提出大乱之后人心不古,应当施行严刑峻法,用残酷的法律实施最残酷的打击,老百姓不敢犯罪,就完成了“去贼”的任务。
唐太宗不同意,他说:“应当分析为什么百姓会犯罪。凡是人,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所有的人都有廉耻之心,为什么他们不要廉耻去犯罪?一定是生活无着,被生活所迫。老百姓的生活为何会成为这样?一定是政府工作做不好,国家要求的太多,盘剥太多。严刑峻法是治标不治本,最根本要从朝廷找原因,应当减轻对百姓的要求,减轻百姓的负担。如果所有的百姓都安居乐业,就不会有人去犯罪。应当从我开始做,我的要求就要降低减少,国家也要降低减少要求,轻徭薄赋。”
想一想,到今天我们对待犯罪这样的社会问题,是不是都这么看待的?1300年之后,我们是否达到唐太宗的水准?唐太宗知道国家是个系统,各种因素互相影响,如果考虑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政策在那样的生产力状况下,在那样的技术条件下,也能达到比较完美的状态。贞观四年的时候,全国人口不到300万户,也就只有200多万户,全国犯死刑的不过几十人,史书评价说那时候刑法快用不到了,因为犯罪率很低。在贞观时代即使是犯罪的人,信守诺言的素质也是很高的。
贞观六年时有300多死囚,皇帝和大臣入秋最后一次看望死刑犯,是审判的最后一道程序。前面所有的大臣判完之后,皇帝要亲自过一遍。如果一个死刑犯在皇帝面前喊冤,这个案子必须从头再审,为的是防止法官判案不公。贞观六年的时候唐太宗到大理寺“入秋”,300多死刑犯没有一个人喊冤,大家都认为自己的案子法官的审判是公平的,自己没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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