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还是小人物,所有的人都有廉耻之心,为什么他们不要廉耻去犯罪?一定是生活无着,被生活所迫。老百姓的生活为何会成为这样?一定是政府工作做不好,国家要求的太多,盘剥太多。严刑峻法是治标不治本,最根本要从朝廷找原因,应当减轻对百姓的要求,减轻百姓的负担。如果所有的百姓都安居乐业,就不会有人去犯罪。应当从我开始做,我的要求就要降低减少,国家也要降低减少要求,轻徭薄赋。”
想一想,到今天我们对待犯罪这样的社会问题,是不是都这么看待的?1300年之后,我们是否达到唐太宗的水准?唐太宗知道国家是个系统,各种因素互相影响,如果考虑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政策在那样的生产力状况下,在那样的技术条件下,也能达到比较完美的状态。贞观四年的时候,全国人口不到300万户,也就只有200多万户,全国犯死刑的不过几十人,史书评价说那时候刑法快用不到了,因为犯罪率很低。在贞观时代即使是犯罪的人,信守诺言的素质也是很高的。
贞观六年时有300多死囚,皇帝和大臣入秋最后一次看望死刑犯,是审判的最后一道程序。前面所有的大臣判完之后,皇帝要亲自过一遍。如果一个死刑犯在皇帝面前喊冤,这个案子必须从头再审,为的是防止法官判案不公。贞观六年的时候唐太宗到大理寺“入秋”,300多死刑犯没有一个人喊冤,大家都认为自己的案子法官的审判是公平的,自己没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皇帝觉得大理寺的法官很称职,在判案时能够秉公执法,皇帝很欣慰。于是皇帝和300多死刑犯有一个生死之约:给这些死刑犯放一年假,明年秋天再到监狱报到。每个死刑犯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得到了将近一年的假期,这也就是我们现在常问的一个问题:如果你的生命还有一年,你将怎么样度过?唐太宗时代是300多死囚来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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