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
看到这些直观的数据对比,大臣们自然是颂词一片,认为前明骄淫坏法,导致人心瓦解,而本朝兴利除弊,清廉为治,遂使兆民归心,取代前朝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眼看采用的攻心法取得了成效,康熙还怕时日久了,人们容易遗忘,所以他也不忘巩固成果。康熙四十九年(1710),在批覆大学士呈上的奏折时,康熙又重提旧事:“前明的事情,你们听说的往往都是写在纸上的陈言。本朝曾经收用过万历时的太监,所以我对前朝的事情知道得很详细。过去的一日之费,就可抵如今的一年之用。如前朝宫中每年要用脂粉钱四十万两,衣食供应也要用银数百万两,这些花费到我父亲时都已革除了;另外前朝宫中有宫女九千人,内监十万人,供应饭食都成问题,以至于每天都有人被饿死,如今宫中不过只有四五百人而已。”
意犹未尽的康熙,又下诏户部,训诫道:“国家的钱粮,理当节省,否则必导致经费不足。每年免征的银粮数额,以及河工的费用,都还有节省的余地。前明的光禄寺,每年供膳宫中就要一百万两银子的花费,如今只用十万两;前明的工部,每年建房要用二百万两银子,如今只用二三十万两。只有尽力减少开支,方有裨益。”接到圣谕的官员,自然又是一番齐声夸赞,称颂本朝节用爱民,布德施仁,为河清海晏、百姓安居的盛世。
实际上,康熙六次南巡,以及在承德修建避暑山庄,作为避暑和接见王公贵族的皇家禁苑,糜费巨万,用度也并不比前明节约多少。康熙末年时,国家岁入四千余万两银子,收支也只是勉强相抵,并无节余。只不过,清王朝在确立了稳定的统治以后,老百姓的生活与天灾频仍、兵戈扰攘的明末相比,已经好了许多,民族意识和反抗意识也就此被遏抑,这才是清政权能够为广大百姓所接受的真正基础。
(摘自香港《大公报》 文/青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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