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孝庄太后的愤怒使得另一个女人,贞妃董鄂氏[注: 孝献端敬皇后(1639年-1660年),即董鄂妃。内大臣鄂硕之女,祖籍在辽宁佟佳江流域,其母为汉人。顺治帝皇四子 和硕荣亲王生母。](董鄂妃的堂妹),感到了来自内心的极大恐惧。为了浇灭孝庄太后的怒火,保全自己的家族,贞妃毅然决定牺牲自己为顺治殉葬,以换取孝庄太后对董鄂妃家族的宽恕。
本文摘自《大清野史之谜》,作者:金满[注: 金满幼时家贫,10多岁为佣工。清光绪初,佣于桐峙蒋世炳家。光绪五年(1879)八月,蒋世炳仇杀同族一家三口,府、县派兵往捕,蒋命金满集村众拒捕,伤兵勇10余人。]楼,出版社: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工业大学出版社
顺治在董鄂妃去世后的那年冬天染上了天花,没过多久就不治身亡。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六,在顺治的弥留之际,大学士[注: 大学士,官名。唐景龙二年(708)置修文馆(后改弦文馆、昭文馆)大学士,至德二年(757)置集贤院大学士,元和年间后,皆由宰相兼领。]王熙奉命赶到皇帝病榻旁撰写遗诏。
王熙在自撰的《年谱》中说,自己为顺治写的遗诏都经过了皇帝的认可,“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完”。当晚,顺治即驾崩归西。王熙在官方的遗诏公布后,便将当时所有和遗诏有关的东西全部付之一炬,此后对遗诏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再无片言只语。
很奇怪的是,在这份遗诏中有这么一句,“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太后[注: 皇太后huángtàihòu [empressdowager]皇帝的母亲皇太后是中国古代皇帝法定母亲的尊号。]恪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未能以礼止情,诸事窬溃不经[注: 不经 拼音: 解释: 1.不合常法。 2.谓不见于经典,没有根据。 3.谓近乎荒诞,不合常理。 4.不禁;禁受不起。-bujing],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礼止情”,这句话虽然说得很委婉,但无疑是对董鄂妃间接的谴责。王照声称自己写的遗诏已经经过顺治的同意,但以顺治的个性,他应该不会在临终前有如此对董鄂妃不利的话语,这是对他们爱情的否定。那遗诏是怎么变成了罪己诏的呢?
从顺治死亡到公布遗诏中间有四个时辰(古代一时辰等于现在两小时),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推测“其间必有太后及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对董鄂妃的葬礼逾度写进遗诏,显然有有意而为之,估计是反映了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事实上,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并不满意,而顺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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