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借“反贪”之名整肃政敌,典型者莫如南宋时秦桧整治四川宣抚副使郑刚中[注: 姓名郑刚中 简介[公元一o八八年至一一五四年]字亨仲,婺州金华人。生於宋哲宗元佑三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年六十七岁。]。历史上许多大贪巨恶,如秦桧之流,他们自己卖官鬻爵、大肆纳贿,以致富可敌国,但反贪没有反到他们头上,相反“反贪”却成了他们打击异己、整肃政敌的工具。
本文摘自:《南方都市报》2009年5月31日TM07版,作者:洪振快,原题:《历史上反贪的另一面》
福建[注: 福建省-福建省(简称闽)是中国的一个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介于北纬23°33′~28°19′,东经115°50′~120°40′。]布政使[注: 布政史,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李赓芸自杀,在嘉庆二十二年(1817)是颇为轰动的事件。
李赓芸自杀是因涉嫌受贿,接受讯问时被辱而起。受贿只是嫌疑,并非事实。事情的起因,是原先李赓芸任福建漳州府知府的时候,有监造战船的职责,后来升任道台[注: 道台是老百姓对道员的尊称。明布政使有佐官左、右参政及左、右参议,分管各承宣布政司辖区内部份地区、钱谷等事,无定员,因事添设,],但战船还没有修好,于是留下仆人监工修造;由于修船的钱不够用,仆人便向漳州府下属的龙溪县知县朱履中借了三百银元;借钱的事当时李赓芸并不知情,后来知道了,就让仆人如数还钱,但是仆人好像没有把钱还给朱履中。之后,朱履中因贪污被查,他便向闽浙总督汪志伊、福建巡抚王绍兰[注: 王绍兰(1760~1835)字畹馨,号南陔,自号思维居士,浙江萧山城厢镇人,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生。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中举人,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中三甲进士。]控告李赓芸索贿,说他的钱都送了上司。汪志伊与李赓芸有点过节,很想借此整一整李赓芸,于是向中央报告李赓芸涉嫌受贿,应当免职查办。中央同意,汪志伊、王绍兰便指派福州[注: 福州市-福州简称榕城,是福建省省会城市,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地处福建东部沿海,闽江下游,东濒东海,与台湾隔海相望。]知府涂以辀主持讯问。涂以辀知道汪志伊与李赓芸的关系,为了阿谀汪志伊,逼令[注: 语出:晋 葛洪 《抱朴子·至理》:“ 吕后 德之,而逼令强食之,故令其道不成。”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江城》:“翁姑忿怒,逼令大归。]李赓芸承认受贿一千六百银元。李赓芸不肯承认,涂以辀盛气凌人[注: 凌人 凌人,官名。《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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